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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份,網店宣稱假一賠萬 法院:那你賠吧闡述,正品行貨|假一賠萬|售假賠償闡述,滋補品蜂王漿自產自銷南京店家農家字樣市民頁面產品闡述,以下是網店宣稱假一賠萬 法院:那你賠吧闡述!
2015年10月份,家住南京六合的市民李文,想買些滋補品。他閱讀網頁看到一所銷售蜂王漿的網店,店家稱產品是農家自產自銷,且在網店頁面打著“假一賠萬”字樣,李文感覺這家店的蜂王漿一定靠譜,于是毫不猶疑地下單,花了260元買了兩盒。
李文收到貨服用后,越嘗越感覺不對勁,無論是色澤還是口感,與正常的蜂王漿都很不同。于是,他來到江蘇出入境測驗檢疫局食品試驗室辦理檢測。檢測結論顯示為王漿酸含量是0.08%,低于我國規范1.4%,別說是優等品,連合格品都算不上。
李文向網店交涉,規定賣家必需履行“假一賠萬”的承諾,退還兩盒蜂王漿260元的價格并抵償本人1萬元。
可是賣家卻示意,蜂王漿已經動口食用,退錢都不或許,更不會抵償給他1萬元,那只不過是廣告而已。無奈的李文間接將店家告上六符合法律院,規定對方退貨并履行抵償承諾。
六符合法律院審理了此案。法院調查審理后以為,被告在蜂王漿產品網頁上標注“農家自產自銷,假一賠萬”的字樣,是對本人產質量量的保障與守約責任的承諾。本案中,店家銷售的蜂王漿中王漿酸含量顯著低于我國規范,屬于不合格產品。因而,李文的規定于法有據,法庭予以支助。
案件審理流程中,法院按照法律傳喚店主,但他不斷拒不到庭,所以,法院視他為對起訴權益的放棄。
近日,六符合法律院按照法律作出裁決,判處網店店主在裁決失效之日起十日內退還李文260元的購漿款,并抵償1萬元。
法官說法
法院如此裁決依據何在
咱們經常看到網店頁面上貼出各種廣告宣傳,諸如“假一賠萬”等承諾。而理論上消費者權利維護法,有“假一賠三”,食品平安法有“假一賠十”的條款,但并沒能“假一賠萬”的要求。法院這種裁決,是否象征著只需店家做出承諾,就必需履行?
對此,六合區法院有關法官告訴記者,此類案件,為了公道公正,假如當時人感覺抵償數額過大規定重新調配,法院還是要酌情判罰。本案中,當事賣家拒不到庭放棄起訴權,也就沒能向法院呈交重新調配數額的請求,法院依照當時人李文呈交的對方網店張貼的“假一賠萬”標注算作判賠依據。法院作出裁決,假如當事賣家沒能在指定的限定時間內履行給付金錢義務,那么,按照法律他將遇到加倍支付遲延履行一段時間的債務利率。
法官提示,理想生存中,假如有人為了牟利專門購假,法律是不會支助抵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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