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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股權轉讓協定范文
出讓方:_____(之下簡稱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_____(之下簡稱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經敵對商談,就甲方將其所持*****公司(下稱“指標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之有關事項,達成統一,特簽署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實施。
一、轉讓標的
甲方向乙方轉讓的標的為:甲方符合法律持有指標公司*%的股權。
二、各方的陳說和保障1、甲方的陳說和保障:
(1)甲方為按照法律創立并符合法律存續的公司法人,具備獨立民事行為才能;
(2)甲方為指標公司的股東,符合法律持有該公司*%的股權;
(3)甲方承諾本次向乙方轉讓其所持有的指標公司的股權未向任何第三人設臵擔保、質押或別的任何第三者權利,亦未遭到來自司法部門的任何限度;
(4)甲方承諾其本次向乙方轉讓股權事項已得到其有權決策公司的同意;
(5)甲方承諾踴躍幫助乙方申請相關的股權轉讓過戶辦事程序;在相關辦事程序申請結束在此前,甲方不得處臵指標公司的任何存款,并不得以指標公司的名義為別人供給擔保、抵押;
(6)甲方確認在本合同簽署前,指標公司及其本身向乙方作出的相關指標公司的法人條件、符合法律運營及符合法律存續狀況、存款權屬及債權債務狀況、稅收、起訴和仲裁現象,還有別的糾紛或或許對公司形成不利影響的事情或要素均切實、準確、殘缺,不有了任何的虛假、不實、瞞哄,并違心承當指標公司及其本身披露不當所引致的任何法律責任。
2、乙方的陳說和保障:
(1)乙方為按照法律創立并符合法律存續的公司法人,具備獨立民事行為才能;
(2)乙方對本次受讓甲方轉讓指標公司*%股權的行為已得到了有權公司的同意,并對指標公司的基本狀況有所深入認識;
(3)乙方保障其具備支付本次股權轉讓價款的才能;
(4)乙方保障在其變為指標公司的股東后將加快促成與支助該公司的變化。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
1、甲、乙雙方批準并確認,本合同項下的股權轉讓價款為¥××萬元RMB(大寫:RMB××××元)。
2、甲、乙雙方批準,待指標公司*%股權過戶至乙方名下后日內,由乙方將股權轉讓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應在收款之同時向乙方開具合規的收據。
四、合同失效資格
當下述的兩項資格全副成就時,本合同始能失效。該資格為:1、本合同已由甲、乙雙方正式簽訂;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勢力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的授權和同意。
五、股權轉讓結束的資格
1、甲、乙雙方結束本合同所要求的和股權轉讓相關的全副辦事程序,并將所轉讓的指標公司*%的股權過戶至乙方名下。
2、指標公司的股東名冊、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記檔案中均已明白載明乙方持有該股權金額。
六、守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需片面履行本合同商定的內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商定或其從屬、補充條款的商定均視為該方對另一方的守約,另一方有權規定該方支付守約金并抵償相對損失。
2、本合同的守約金為本次股權轉讓總價款的5%,損失僅指一方的間接的、理論的損失,不包含別的。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查究守約一方守約責任的前提下,仍可規定持續履行本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履行。
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本合同雙方當時人商談統一并簽署書面補充協定方可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補充。
2、雙方批準,產生之下任何現象本合同即告終止:
(1)甲、乙雙方依本合同所應履行的義務已全副履行結束,且依本合同所享有的權力已齊全實現。
(2)經甲、乙雙方商談批準取消本合同。
(3)本合同所商定的股權轉讓事項因別的起因未取得有關主管機關同意。
本合同因上述第(2)、(3)項起因而終止時,甲方應在10日內全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股權轉讓價款。
3、本合同的權力義務終止后,當時人應遵循誠懇、信用準則,按照買賣習氣履行通知、幫助、竊密等義務。
八、竊密
任何一方對其在本合同磋商、簽署、履行流程中知悉的對方的生產運營、投資及別的任何方面的商業秘密,不得向大眾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開或流傳此等商業秘密;也不得以本人或別的任何人的利益為目標利用此等商業秘密;除非是:(1)法律規定;(2)社會大眾利益規定;(3)對方當時以書面形式批準。
九、附則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力通過敵對商談的模式處理;如商談處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署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訴訟訟。
2、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本著敵對商談的準則予以處理,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和本合同具備等同的法律效能。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指標公司存檔壹份,其余一份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出讓方(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_____年月日
簽訂所在地:
股東股權轉讓怎么納稅計算
股權轉讓流程中,轉讓方須繳納各種稅費。
一、當轉讓方是個人
假如轉讓方是個人,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20%交納。
二、當轉讓方是公司
假如轉讓方是公司,則須波及的稅費較多,詳見觀察材料《公司股權轉讓的稅費解決》。詳細如下:
(一)內資企業轉讓股權波及的稅種公司將股權轉讓給某公司,該股權轉讓所得,將波及到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契稅、印花稅等有關困惑:
1、企業所得稅
(1)企業在一般的股權(包含轉讓股票或股份)交易中,應按《我國稅務總局對于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困惑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廢止)相關要求實施。股權轉讓人應分享的被投資方加起來計算未匹配利潤或加起來計算虧損公積金應確以為股權轉讓所得,不得確以為股息性質的所得。
(2)企業進行清理或轉讓全資子公司還有持股95%之上的企業時,應按《我國稅務總局對于印發<企業改選改制中若干所得稅業務困惑的暫行要求>的通知》(國稅發(1998)97號,廢止)的相關要求實施。投資方應分享的被投資方加起來計算未匹配利潤與加起來計算虧損公積應確以為投資方股息性質的所得。為防止對稅后利潤反復征稅,影響企業改選流動,在計算投資方的股權轉讓所得時,容許從轉讓款入中減除上述股息性質的所得。
(3)根據《我國稅務總局對于實施<企業會計制度>須明白的相關所得稅困惑的通知》(國稅發(2003)45號)第三條要求,企業已提取減值、跌價或壞帳打算的存款,假如相關打算在申報納稅時已調增應納稅所得,轉讓處置相關存款而沖銷的有關打算應容許作對立的納稅重新調配。因而,企業清理或轉讓子公司(或獨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副股權時,被清理或被轉讓企業應按過去已沖銷并調增應納稅所得的壞帳打算等各條存款減值打算的金額,相對調減應納稅所得,加大未匹配利潤,轉讓人(或投資方)按享有的權利份額確以為股息性質的所得。
之上就是編者為大家介紹的“小公司股權轉讓協定范文是怎么的”。通過上文編者為大家認真講解的小公司股權轉讓協定能夠看出這樣協定多半是在小公司變化流程不夠良優質現象下股東做出的選擇,所以小公司的變化是一個挺大的困惑。深入認識更多的常識請上進行專業的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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